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规章制度(试行)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大型仪器的使用须遵守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相关管理制度
一. 课题组注册
申请注册课题组,需提交《课题组申请表》,课题组负责人和管理员可使用大型仪器管理平台对本组成员和仪器使用进行管理,方法参考《系统使用手册》。
二. 使用授权
使用仪器者需在系统申请培训,参加培训并通过操作考核者,可获得仪器使用普通授权,该授权在获得后第一个月内没有使用记录将被取消。
严禁将授权账号借给无授权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其使用权限。使用超时爽约迟到三次以上,使用权限将被自动锁定,需提交《权限申请表》申请解除锁定。
三. 仪器预约使用制度
1. 平台采用专人管理,严格实行提前预约和使用登记制度。
2. 使用前须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只有预约成功后方可正常使用。
3. 用户必须经过仪器使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获得预约授权,进而独立操作仪器。
4. 用户具体预约起止时间根据不同设备而定。
5. 平台将采用门禁磁卡管理系统,并记录持卡人进出的时间。预约时段提前15分钟,用户可持本人校园卡进入对应仪器室,在非预约时段无权限刷卡进入。
6. 仪器室将建成图像采集区,24小时监控录像,图像仅限于安全管理及规范操作。
7. 本人预约本人使用,不得借用他人账号预约使用仪器。若发现该情况,且没有提前进行申请并说明原因的,将取消借出人账号及权限。
8. 多人共同实验时,仅允许使用者本人及相关实验人员1—2人进入仪器室。操作仪器时请认真按照仪器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应仪器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9. 实验结束后,需如实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出现故障时需进行详细描述。
10. 用户预约但爽约3次、违规操作设备均会被加入系统黑名单,黑名单内的用户将不能预约并使用仪器。进入黑名单后可以申诉,出具书面说明,经平台管理人员通过后方可使用。
11. 还未经过培训且还未获得预约授权的用户,可以进行送样实验,即由平台技术人员操作仪器并完成实验,送样实验同样需要进行提前网上预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
12. 校内用户按照预约时间或送样顺序的先后进行实验。同时按照资源共享、开放服务、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在优先保证校内测试的前提下,对校外用户提供测试服务。
13. 使用仪器者必须严格遵守仪器使用手册, 实验结束后将物镜镜头清洁干净,还原仪器和仪器室原初状态。仪器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及时向机主汇报情况。严禁戴手套操作仪器或接触公共区域,严禁更改仪器原有的设置和程序。
四. 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 请使用者严格按照正确方式打开仪器并遵守仪器操作规程,具体步骤可参考各仪器的使用手册,仪器使用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请勿调节仪器上不熟悉及不知功能的部分,并将问题做好记录。
2. 请使用者在实验结束后按照正确方式关闭仪器,并将用过的物镜(油镜和水镜)镜头清洁干净,主动填写使用记录,待管理员检查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3. 获得的实验结果可以通过预约系统进行上传或通过光盘刻录,严禁使用USB外插设备。请使用者在实验结束后及时刻录实验结果,由于电脑存储空间有限,平台不负责保留实验结果。
4. 严禁使用者擅自更改仪器原有的设置、删除和安装任何程序。
5. 严禁使用者在操作仪器时戴手套(即使是干净的手套)。
6. 请使用者按照规定调节仪器室内的空调,仪器室内温度应维持在20±2℃之间。
7. 请使用者自觉保持仪器室内的卫生,将实验废物仍到垃圾篓内,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台面清理干净,并带走自己的物品。
8. 严禁在仪器室吃东西和吸烟。
五. 测试费结算
测试费结算严格按照计费记录进行,课题组负责人和管理员有权限查看财务充值情况,计费标准由学校平台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
课题组使用平台仪器之前,请填写课题组申请表和平台仪器使用付款同意书,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提交纸质版至中心管理员,电子版请发到中心管理员邮箱(zhuyingming@scu.edu.cn)。
六. 机时奖励管理
学校为鼓励使用平台仪器取得成果的课题组,将给予机时奖励。成果可以是论文、著作、获奖和专利的等多种形式,各个课题组需主动提供相关成果。
七. 附则
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管理细则由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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